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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/10/06

當初,之所以開始寫網誌,好像是鍛鍊自己的組織能力、文筆還有順便記憶一些大小事情,在之前某篇提過,是便利商店大夜時看了一本書的原故。

一開始是想過就一路寫下去,寫到不想寫為止,後來又覺得這樣很糟糕,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,就決定給自己一個目標。

總是在一開始,會把目標定很遠大,我記得是想說至少寫個一千篇;不過寫一年多時,就有點厭倦了。

偶而看看回應也不錯,雖然我不是為了看回應而打網誌,但看有些互動真的是蠻有趣的,只是有些回應會很無言。

真的要說完全不介意,那肯定是騙人的,人總是這樣,會隨著對方而去試探態度,然後一步步的超越臨界點。

至少,在某地方我就是因為這點,而拉遠了跟某人之間的距離,誰在乎呢?當然是最蠢的我,明明很在乎卻又像玩火一般。

撇開不談;總之呢,後來訂個目標是600篇,雙數多漂亮啊。

但是,真的寫的很累了,加上最近比較喜歡點開FB,無名我本來也很少去逛人家的,所以夠了,真的夠了。

就寫個五百篇吧!雖然把當初目標腰斬了一半,至少這是少數我堅持好一陣子的地方。(況且也不只500天,有些是歸類到其他區)

499篇了,明天就是最後一篇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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